但第二种方案只能想想,那样做固然会让比尔记住甚至欣赏他,进而同意李斯特的入职请求,但是还是那句话,一个优秀的警员不会轻易相信巧合这种事。
李斯特又不想当“死神中学生”,所以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方案,但他不忘将现场全部拍照,以后处理掉拉特里齐的时候将其作为罪证留在现场。
为了留下清晰的罪证,李斯特展示出了一个天才导演……一个摄影师应有的镜头感,就在他咔嚓咔嚓一张接一张的时候,汽修厂救下孕妇和孩子的邋遢大叔史密斯也根据线索找到了这里。
说来这个线索也够奇葩的,在带孩子的时候,史密斯发现奥利弗,也就是他救下的小婴儿喜欢看重金属音乐。
换了别的台就又哭又闹,听到那让他这个大叔心烦的重金属乐时小脸上却笑开了花。
也不知道史密斯是不是了解过“胎教”这个词,总之基于小奥利弗的“喜好”,史密斯认定奥利弗的母亲孕期长期待在酒吧、音乐俱乐部一类的地方。
而汽修厂附近只有这一家重金属音乐俱乐部。
史密斯虽然是一个杀手,却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同时也是一个很有脾气的杀手,有点类似某个你杀我一条狗我屠你全家的某人。
被追杀的史密斯深知要想以后过上安生日子,最好的做法就是将幕后黑手给解决掉,所以被动地逃跑也变成了主动调查。
如果不是奥利弗的那个代孕妈妈不肯说出实情,史密斯其实能更早知道关于奥利弗的一切,现在却只能从头查起,相比起来活捉凯文的李斯特算是难得开了一个情报挂。
倒霉的酒吧老板再次被史密斯逼着说出有人租下二楼的事,反正已经说过一遍再说一遍也无妨,酒吧老板的这种想法让他少受了一点苦,所以他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即便如此他还是向史密斯隐瞒了在他之前有人问了同样的问题并且现在就在楼上。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这么对人来找他的“租客”,也想到不会有什么好事,但是这跟他有个毛的关系,他才不会提醒呢,最好两帮人打起来,给他解解气,想想他的手腕和手肘到现在都还疼呢。
史密斯本想让酒吧老板跟上来开门,到了二楼楼梯口见门开着就让老板下去了,知道里面可能有人,史密斯手枪上膛轻手轻脚的。
却发现有个黑人站在过道向小房间里拍照,地上乱糟糟的一片瓶瓶罐罐和散乱的纸张,房门口地上还有半个身子从房间内伸出来,应该是尸体。
史密斯没有开枪,他本来就是来调查的,而且看样子二楼好像就这一个人:“不要动,你是什么人?”
李斯特早就听到脚步声了,知道只来了两个人,自然不在意,加上此刻他是侧身对着来人的,余光已经看到曾见过还勉强并肩作战过的邋遢大叔。
他知道这位大叔的枪法很好,但以他的反应力,目前这种9毫米口径的手枪已经不能拿他怎么样了,所以依旧我行我素地拍着照,但也没有沉默不出声。
“别急着拿枪口对着人,你要是跟这些人一起的你要问我这些人怎么死的,如果你是来调查这些人的,你就应该走进来自己找线索,放心我不是记者,不在乎什么独家不独家的。”
“what?”
李斯特拍完最后一张,收起相机转身后,耸了耸肩:“场地我用完了,你要进来就快点,我给你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就要报警了,这里的罪恶始终还是要曝光在阳光下的。”
史密斯试探性地问道:“你是警察?”